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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

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已经出台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具体政策和申请步骤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生活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残疾学生、烈士或重点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2.补助标准:针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按学期发放。

3.补助方式:由我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监护人建设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流程

1.贫困生生活补助:

(1)系统内人员:

无需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2)不在系统内的学生:

需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需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等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供的材料:

监护人建设银行卡、户口本复印等材料。

3.系统内的人员要放弃资助的,必须签写《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并交至教务处。

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95-22398001

学校咨询电话:0595-22476161

三、特别说明

1.必须提供建设银行的账户;

2.提供建设银行卡号或存折号户名必须与申报的监护人姓名一致(如:用母亲的名字申报应提供母亲的建设银行卡号);

3.不能使用信用卡;

4.账户为激活的状态。

请有申请意向的家长务必提前确认好以上四点,否则将不能到账。

附件:

请家长们收到纸质版一封信仔细阅读后并签字,将回复函剪下上交学校存档!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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